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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2004路线js5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文时间:2024-09-12

金沙2004路线js5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免试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是为国家选拔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做好金沙2004路线js5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 神,结合《金沙2004路线js5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和《金沙2004路线js5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分配各专业推免名额。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长:张

副组长:周观琪  

 员:赵德森  马子红  崔庆波  潘小春       张佐敏   杨一姬 江小敏   周济民   李亚红  

(二)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申诉小组,对学院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负责对工作人员认真履职、遵守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受理推荐过程中的信访举报,并按程序核实处理。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申诉小组

 长:徐琰超

 员:谭    刘志坚    赵鑫铖  杨孟禹 李振东 秦绍娟   孙平义 董子珠 陈永尧 普源镭   陈智丹

二、推免名额分配细则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结合教育部推免文件精神及学院实际情况,围绕质量核心,统筹改革与发展,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各专业班级的推免名额。

(一)基数推免名额按照专业人数(不含联培学生)的7%核算;

(二)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获通过国家专业认证的专业,按照本专业2025届现有人数的1.7%进行奖励;

(三)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2023年公布的云南省专业评价结果及六轮(增A去D)专业综合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上的专业,按照本专业2025届现有人数的0.7%进行奖励;

(四)各专业班级的国内考研升学率达到21.75%(学校2024届平均非推免升学率1.15倍)的专业进行奖励,按专业毕业人数的2%作为奖励名额比例测算起点,每超过21.75%(学校2024届平均非推免升学率1.15倍)2.5个百分点,提高2%的奖励比例。

(五)20239月1日至20248月31日,学院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内学科竞赛国家级竞赛最高等级奖项的,每获得1项奖励0.4个推免名额。学科竞赛奖励名额分配到学院,由学院统筹安排;

(七)国家急需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涉及的专业,按照专业人数的1.1%进行倾斜;

(八)以上各系数属于同一系列的(如国家一流专业,省级一流专业即为同一系列)所加系数就高不就低,不能累加。

(九)各专业班级应推免人数

= 各专业基数推免名额+专业培养模式改革分配名额

+专业建设奖励名额+非推免升学奖励名额

+学科竞赛奖励名额

+国家急需学科领域及A类学科倾斜名额+补偿计划

+学校升学就业支持名额+教育部定向支持名额

-扣减名额

(十)学校下拨学院的推免名额减去各专业班级应推免人数向下取整得到的整数合计数后剩余的名额,按照各专业班级应推免人数小数点后一位从高到低再依次分配1名,分配完为止,即得各专业班级实际推免人数。各专业班级具体的推免名额见表1。

1  金沙2004路线js52025年各专业班级推免名额分配表

专业

实际人数

专业基数推免名额比例(7%

奖励名额

应推免人数

实推免人数

备注

经济学

46

3.22

1.692

4.912

5

金沙2004路线js52021级本科学生总数241名;学校划拨给学院的推免名额为22名。

国际经济与贸易

41

2.87

1.097

3.967

4

金融学

49

3.43

1.233

4.663

4

财政学

36

2.52

0.252

2.772

3

金融学(CFA)

24

1.68

0.408

2.088

2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加项目)

45

3.15

0.8

3.95

4

合计

241

16.87


22.352

22

*奖励名额测算详见附件。

三、推荐条件

(一)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体检标准;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发展潜质;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警告”及以上处分记录。

(三)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前三年平均学习绩点(GPA)不低于2.8;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

(四)学生修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通识必修课、大类(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必须全部合格,且通识必修课中的思政类课程、大类(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不得有补考、重修情况。

(五)在测算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的基础上,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如下特殊情况进行加分处理。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中共金沙2004路线js5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云大党字[2019]40号)文件精神,学生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5分;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8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应给予推荐资格;

2.学生到教育部新职业网“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gj.ncss.org.cn)所列的国际组织实习,实习1-3个月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0.2分;实习3个月到半年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0.5分;实习半年及以上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1分。

(六)达到上述条件者,以专业或专业方向为单位按照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如两名或多名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相同,则根据学生绩点(GPA)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推荐。

四、推荐程序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推免生遴选工作申诉小组,按学校要求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学院将审核通过的推免实施细则及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学院在综合测评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推免实施细则遴选符合条件的学生,生成学院《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并将拟推免学生成绩单、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申明等材料按规定时间上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推免生拟推荐名单》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学院将《推免生拟推荐名单》通过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相关材料在学工办供学生查阅,学校同时在本科生院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如有变动,学院将第一时间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四)公示无异议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届时须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10月20日之后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本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一律不以报考本校或指定单位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选择。学院欢迎各位同学积极报考本院,获得本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可提前选修硕士阶段的课程。

(二)切实公开推免信息。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学校推免工作管理办法、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各专业推免名额等信息,须在本科生院网站、学院网站公布。《推免生拟推荐名单》须在本科生院网站、学院网站以及本科生院和学院明显位置公示不少于7日。

(三)严格实施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的,应在推免工作开始前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严格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测算。学院严格按照金沙2004路线js5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综合评价学生,注重对学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征兵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纳入综合测评体系。

1. 综合排名靠前、自愿放弃推免资格者,需由学生本人填写《金沙2004路线js5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申明》。

2. 计算综合测评成绩时,课程成绩以教务系统提供的数据为准,由班主任负责向学院教务办公室核实推免候选人的成绩。

3. 由班主任负责亲自审核学生科技竞赛获奖、发表论文等各类加分项,以及推免支撑材料的真实性,并要求在重要支撑材料的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并签名。

4. 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做到有据可查。作为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重要依据,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做到真实、可靠、公平、公开。前两年综合测评成绩以学院上报给学校的数据为准。学院已存档的综合测评成绩,打印纸质版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下发给班主任,其他渠道获得数据均不得作为有效测评依据。另外,由其他学院转专业到金沙2004路线js5的学生,若往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在转出学院完成,则需出具由转出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的综合测评成绩证明,并加盖转出学院公章。

六、工作时间进度要求

1. 9月10日:将学校推免工作相关文件下发到各系各专业。

2. 9月11日:将推免实施细则报本科生院进行审核。

3. 9月12日:将经本科生院审核通过的推免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公布,并下发到各系各专业。

4. 9月1312:00以前:各系将拟推免名单和相关附件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教务办公室于当日将拟推免名单和相关附件报本科生院审核。

5. 9月15日:拟推荐名单经本科生院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在公示栏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6. 9月2317:00以前:院教务办将《金沙2004路线js5 2025 年推免生正式推荐名单》上报本科生院。

七、其他

学院将及时向学生公布有关推免工作的相关信息,并严格遵守规定,不得出现违反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通报接收单位依规处理。


学院推免咨询电话:0871-65033621

学院推免申诉电话:0871-65033613。


金沙2004路线js5

20249月12日


编辑:周观琪

责任编辑:柴毅

审核:徐琰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