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取消学籍的通告
为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督促在校研究生认真学习并完成学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41号)《金沙2004路线js5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云大研〔2020〕10号)《金沙2004路线js5研究生毕业最后期限的规定》,学校决定对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硕士5年、普通博士6年)仍未毕业的学生做取消学籍处理(具体名单见附件1)。
若有异议,可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金沙2004路线js5研究生院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者,将作退学处理。
研究生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老师0871-65033265
特此通告。
附件1:金沙2004路线js5-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取消学籍最终确认名单(公示)
金沙2004路线js5
2023年9月25日
一审一校,张锦
二审二校,崔庆波
三审三校,柴毅